海淀区交通委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外电源接入设计单位比选要求
一、比选时间:2017年 2月 22日(星期五)9:30分
二、比选地点: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212会议室(西四环北路11号,南坞桥南、四季青桥西北)
三、参加比选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近三年来参加过北京市各区供电局或各区属单位组织的类似设计任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具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要求: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4.具有在城市道路上相关电力设备设计案例,在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对复杂问题的判断能力;设计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
5.设计单位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本次设计的施工图及预算要由设计单位自行报供电局审查并获得批准;
7.本项目所需的勘察测绘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报价中包含设计费与勘察费;
8.本次设计任务周期要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配合甲方申报财政资金的预算评审,遇有调整,及时修改设计图纸。并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施工、视频装安装单位和地磁安装单位的工作。
9. 本次设计任务设定最高控制价,设计费(包括勘查测绘)上限不超过45万元;
10.施工图要经视频装安装单位、地磁安装单位审核确认。
四、参加比选单位请于当日9点之前到达,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参加,在候会区等候,按照签到顺序和组织方通知进入比选会场,陈述企业基本情况、类似的项目业绩、该项目设计方案、人员准备情况(陈述时间15分钟内)。
五、参加比选单位需向组织方提交书面材料3套(装订成册,可复印),材料主要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明以及具备“资格条件”相关要求的承诺;
2. 近三年来参加过北京市各区供电局或各区属单位组织的类似项目设计合同;
3.业绩证明,包括业绩列表及相应合同复印件;
4.该项目的设计方案、人员准备情况;
5.针对本次服务拟签订的空白合同样本;
6.相关服务承诺书;包括设计周期承诺、设计人员承诺、设计服务配合承诺等;
7.其他说明材料;
8.设计单位报价单: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以及造价部门发布的相关调整文件等取费;先按照初步设计概算及勘查测绘费用计算,报价单中填写让利的折扣率;最终支付设计费,以审计结果为准,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4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