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淀区景观照明远程控制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内部评审的公告

关于对海淀区景观照明远程控制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内部评审的公告

 

为保证本年度海淀区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远程控制系统完好运行,按照海淀区景观照明巡查维修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委现面向社会邀请具备资格的单位参与本工作的内部评审。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2017年海淀区景观照明远程控制系统运行维护  

1.2工程投资规模:约44.36万元  

1.3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1.4工程内容:完成2017年度海淀区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远程控制系统的各项运行维护工作,保证景观照明设施按时开启与关闭。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参加内部评审远程控制运行维护单位的资格条件  

2.1经工商管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3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上述两项,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该单位具备可承担本工程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5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7报名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8报名人201612月份的社保证明并盖公司公章。 

2.9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2.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内部评审。  

3.时间 

3.1内部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2报名截止时间:201745日(周三)下午16:00  

3.3内部评审地点: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西四环北路11号,南坞桥南)具体位置待通知  

4、参加内部评审单位,要求项目负责人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在侯会区等候,按照抽签顺序和组织方通知进入会场,陈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相关业绩和工作方案(陈述时间15分钟内)  

5、参加内部评审单位需向组织方提交书面材料4套(装订成册,可复印),材料主要包括:  

5.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明等;  

5.2相关业绩;  

5.3工作方案;  

5.4工作费用报价;  

5.5其他说明。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祎  联系电话:88472870   

                  北京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73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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